8 月 18 日消息,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、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控股公司、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在 8 月 7 日共同对自媒体作者葛甲提起诉讼,认为葛甲损害了阿里的名誉权,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人民币 50 万元。据了解,杭州市滨江区法院对此已立案,将于 9 月 23 日开庭审理。
阿里巴巴在起诉材料中称,葛甲从 2012 年开始撰写文章对其进行攻击,文章多达 70 余篇,并被媒体转载,损害了阿里巴巴的名誉权。葛甲对此回应称,“我的文章并非纯粹的分析报告,而是评论和观点的表达,阿里的证据中有些是断章取义,希望到时能当庭对质。”
葛甲 17 日晚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称,已收到法院传票,“传票规定我必须在 15 天内准备好答辩状”,“对阿里巴巴的起诉我做到积极应诉,绝不回避应尽义务,也绝不放弃应有权利。” |